最近英國新聞出現了一篇讓人心疼的故事,一個年僅17個月大的小男童(Baby P)在去年8月時被虐待致死,而兇手就是他的母親及同居男友。

報上寫著,法醫檢定發現,小男童身上多處瘀青、背部骨折及8處肋骨斷裂,光是看模擬照片,都讓人心疼不已,我想到,這個小男孩才和我心愛的饅頭一樣大,卻有著不一樣的人生,生活在每一個角落的孩子,不也一樣嗎?

 

Baby P的母親是個年僅27歲的女生,Baby P是她的第四個孩子,她和她的前夫(33)生下了三個女兒之後一直想再生一個兒子,所以,Baby P是她們帶著期望而誕生的,可是不久之後夫妻離異,她帶著孩子住在北倫敦,不久就交了新男友,這也是惡夢的開始…。

 

這個新聞在英國社會沸沸揚揚地引起爭辯,到底沒有即時阻止這個不幸的發生是誰的過失?Baby P過世的前4天,社工人員還去探訪過他,卻沒有發現任何異狀,這17個月社工單位去看拜訪過60幾次,卻只有2次的 未通知拜訪,為什麼這麼密集的訪問,卻還是沒有辦法捥回這個小生命?在這之中家庭醫生(GP)也對Baby P身上的傷痕覺得懷疑,也曾經轉告警察單位,但是,警方卻沒有提出任何告訴…,這環環相扣的檢查機制到底出了什麼錯?

 

原因很簡單,沒有人願意Run an extra mile,社工、醫生及警方都只是作自己份內的事,社工心想,我只要去作家庭訪問、然後把報告交出去就好了;醫生心想,我只要把狀況告訴醫生就好了,就算下次再看到傷痕,我也作了我份內該作的事了;警察心想,我已經問過母親了,她都說是意外受傷(從樓梯跌到、撞到家具到自己拔指甲這種謊話都可以被相信),我還能怎麼樣呢?就因為大家都該作的事,社會上才會有這麼多不幸的孩子還在受折磨。

 

真正讓我有感而發的是,一年一度由BBC所主持的大型慈善活動“Children in Need,它從1980年起每年會有一天發起捐款給兒童的活動,這一天會看到很多人在街上、商店拿著小桶子募捐,連我們學校都有學生內衣外穿來募款。

像是英國這樣社會福利算是完善的國家,20多年來還是不間斷地募款幫助兒童,可是在不為人知的角落還是有不幸發生,那台灣呢?我們能為兒童作些什麼?

 

與其將責任放在社工、醫療系統、警察單位,還不如每一個人都負起責任來,當你發現有佈滿傷痕的兒童,不快樂的眼神、不尋常的反應…記得多問一聲,也許不是透過捐款,你也能幫助兒童。

 

PS.這隻熊叫 "Pudsy",是 Children in Need活動的標緻,他頭上綁著繃帶,象徵著心理或生理受傷的兒童正需要你的幫助!

延伸閱讀:

§ BBC Children in need websit

§ Baby P 新聞

  【The independent】:Nasty, brutish and short: The horrific life of Baby P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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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nny05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