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上週去海邊玩,到了沙灘一定要寫字的呀!裝青春】

星期二晚上,我們家遭人闖空門了!

一早Jon下樓要準備去上班,看到客廳的抽屜被大大地打開、衣架上的外套也被丟在地上,燈亮著。他本來以為是小孩晚上將客廳弄亂,正準備上去罵人,過了幾秒才反應過來,不太對勁,後門是開著的。

還好,損失不怎麼嚴重,只丟了他的筆記型電腦。



當他跑到樓上臥房告訴我,We been burgled! 我睡眼惺松的告訴他,I don't want burger now!,直到他白話的跟我說,somebody came in our house in middle of night, and took my laptop,我才整個清醒。



我們住的地方,其實治安還算安全。因為是死胡同,所以出入的車輛、鄰居成員都算大概認識,有幾次Ben沒帶鑰匙,還去鄰居家喝茶吃餅乾,我們也有過大門整夜沒鎖的經驗,怎麼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。警察推斷,因為住在我們隔壁的Gay couple因為最近正在裝修房子,有不同的Builder 進出,加上晚上就把長度過牆的梯子留在圍牆邊,小偷當然趁方便就進來試試看門有沒有上鎖囉!



家裡三個男人(Jon、小兒子Ben、還有剛好回家的老大Rob)都相繼詢問我,還好嗎?會不會害怕…那時侯,光天化日的,警察也很快就來了,我其實沒有什麼害怕的感覺。只是愈想愈發毛,我們在樓上高枕無憂時,有人正在樓下翻箱倒櫃耶…。



我真的想要唸他,老娘每天晚上叫你去鎖門、你都嫌我囉嗦,說什麼我太小心。

這下好了吧!「你的」筆記型電腦被偷,以後你就看我上網、看我用電腦好了!

每想到他緊緊地抱著我叫我不用怕,錢財是身外之物,我們人平安就好。

再來,他也不用上網跟我MSN,他想跟我說話,我就在身邊,我們真幸福。



所以,以上只是我自己心裡的OS,我沒有白目講出來。

要作到以德報怨真的不容易呀!畢竟,他已經夠沮喪了,不過,我還是有小聲的說一聲: I told you….



英國警察的辦案效率還算滿快的,打過電話後不到20分鐘就來作筆錄,而且還派了一組人來採指紋,

只是,人海茫茫要去哪裡找指紋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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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nny05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