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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為什麼,大家可以這樣私肆



意的去披露一個人的''私生活'',甚至稱不上是''私德''。



我想先檢討一下國人的心態,當壹週刊大舉進軍台灣市場時,每位公眾人物無不承惶承恐,要求大家抵制它的出刊,全面性的阻止它的扒糞,但是,這一次引起宣然大波的卻是本土且歷史悠久的媒體(雖然風格一直難教人苟同),這又是在國人的臉上打了重重一巴掌,當一隻手指,指向別人時,別忘了還有另外四隻手指指向自己,到底我們有什麼資格去批評外來的媒體?



雖然,這是一個有需求,才有供應的市場,但是,但一個人的隱私被大家拿上抬面大作文章時,這是一件多麼難堪的事呀,試想如果今天有一篇文章,繪聲繪影地描述你與親密的人床第之間的事,你會有什麼樣的反應?也許你可以視之不理,但是,你的父母、朋友,所有從小看著你長大的人,你將用什麼樣的心態去面對他們?我想,這個社會上有太多的人是“有嘴講別人,沒嘴講自己“才會讓“知的權利“被運用的如此泛濫。



不要拿崇高的道德標準來捆綁別人,就算一個人都沒犯過錯,他也不見得有權利撿起地上的石頭,去丟站在圈圈裡的人,因為,這不關你的事,也不關大家的事,在這個社會裡,誰又是道德重建委員會的成員?不要再逼她了。





報長的話:希望某出版社倒閉



嗜血的受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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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nny05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